珠海市凌越环保工程有限公司12banner
2026年1月起实施的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标准
以下11项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标准将于2026年1月1日起实施。GB 12523-2011《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》、HJ 212-2017《污染物在线监控(监测)系统数据传输标准》、HJ/T 5.1-93《核设施环境保护管理导则 研究堆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格式与内容》同时废止。

1、GB 12523-2025《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》

2、GB 13457-2025《屠宰及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》

3、GB 19821-2025《酒类制造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》

4、GB 25466.1-2025《铅、锌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》

5、GB 46790-2025《耐火材料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》

6、GB 46817-2025《食品加工制造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》

7、HJ 5.1-2025《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研究堆》

8、HJ 212-2025《污染物自动监测监控系统数据传输技术要求》

9、HJ 1416-2025《环境空气和废气 臭气的测定 动态稀释嗅辨法》

10、HJ 1424-2025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勘界技术指南》

11、HJ 1429-2025《核设施液态流出物 总β放射性测量 标准曲线法》

除了以上标准,《生态环境监测条例》(国务院令第820号)和《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生态环境监测机构评审补充要求(2025年)》(国市监检测规〔2025〕4号》)也将于2026年1月1日起施行。

返回